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养犬管理实行政府监管、养犬人自律、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