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二条 珠海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十二条 市、区政府应当依托出租屋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汇总租赁信息,对租赁房屋进行分类管理和价格监测,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