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出租车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七条

珠海经济特区出租车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七条 本市鼓励和支持出租车管理的科学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使用。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租车经营者应当建立科学的指挥调度、监督管理和奖励激励机制,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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