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九条

珠海经济特区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九条 管廊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各类地下管线、道路交通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并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 管廊专项规划按照因地制宜、远近兼顾、分步实施的要求,确定管廊的建设布局、管线种类、断面形式、平面位置、竖向控制等,并明确建设规模和时序。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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