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 未分类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 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 未分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 临时建设工程使用期满后,使用者不自行拆除的,责令限期拆除。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