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 未分类 · 第六节 建筑风貌管理 第三十七条 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 未分类 第六节 建筑风貌管理 第三十七条 城市建筑主色调应当以浅色系和中性色系为主。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