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
未分类 · 第二节 绿线管理

第十五条

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 未分类 第二节 绿线管理 第十五条 城市旧城区更新应当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进行有序改造,严格限制零星分散建设;优先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公共绿地和公共空间,适度控制建筑容量,改善交通、居住条件和市容景观。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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