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

第四十条

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 第四十条 住宅底层不宜设置商铺。居住小区的商业服务设施应当集中独立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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