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珠海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和指导本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