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 未分类 · 第二章 志愿服务组织 第七条 珠海经济特区志愿服务条例 未分类 第二章 志愿服务组织 第七条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制定章程,章程应当包括名称、宗旨、志愿服务范围、志愿者资格及其权利和义务、内部管理制度等内容。 鼓励志愿服务组织登记注册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组织。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