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旅游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旅游公共服务

第二十三条

珠海经济特区旅游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旅游公共服务 第二十三条 市政府应当完善连接市区、旅游功能区、交通集散枢纽的快速交通网络。 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公安交警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开通接驳主要景区的公交路线或者客运线路,在主要景区设置团队旅游车辆上下客站点或者临时停车点。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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