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民营企业权益保护规定 未分类 第五条 珠海经济特区民营企业权益保护规定 未分类 第五条 工商业联合会发挥政府和民营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协助政府开展服务和指导工作,联系和服务民营企业,反映民营企业合理诉求,维护民营企业及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 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市场秩序,推动行业诚信建设,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