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条例
未分类 · 第一节 海域保护

第二十一条

珠海经济特区海域海岛保护条例 未分类 第一节 海域保护 第二十一条 休闲渔业区由区政府划定。区政府对休闲渔业经营和休闲渔业船舶实行许可管理。具体许可条件和管理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休闲渔业区内捕捞作业以垂钓为主。经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休闲渔业区可以限制其他捕捞作业的方法和渔具。 休闲渔业经营单位和休闲渔业船舶应当遵守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不得在休渔期从事除垂钓以外的捕捞作业。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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