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十七条 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火灾预防 第十七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