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
未分类

第九条

珠海经济特区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横琴新区执业规定 未分类 第九条 横琴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内地旅游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持证人员在横琴新区范围内的从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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