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生态人居 第三十七条 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生态人居 第三十七条 环境保护部门建立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定期组织环境风险排查,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