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生态文明建设应当将生态文明理念、原则、目标、方法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遵循统筹规划、注重实效、全民参与、依法促进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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