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信息平台管理 第三十一条 珠海经济特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信息平台管理 第三十一条 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可以对本机关移送、受理的涉嫌犯罪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查询。 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政府法制部门可以通过平台了解全市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信息。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