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 未分类 · 第四章 权益保护 第二十九条 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 未分类 第四章 权益保护 第二十九条 因见义勇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见义勇为专项资金可以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