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

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城市快速干道、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上下客的,处一千元的罚款,可以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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