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驾驶人、行人、乘车人 第二十七条 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驾驶人、行人、乘车人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公路客运车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指定线路行驶; (二)除公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站点外,禁止在客运站场以外的道路上下客。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