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三章 驾驶人、行人、乘车人

第二十五条

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三章 驾驶人、行人、乘车人 第二十五条 重、中型货车和大、中型客车驾驶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逆向行驶; (二)违反禁行、限行规定; (三)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 (四)重、中型货车超过核定载质量; (五)大、中型客车超过核定载客人数。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