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