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 第五章 交通事故防范和处理

第四十四条

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未分类 第五章 交通事故防范和处理 第四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当事人一致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经当事人同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以邀请人民调解委员会协助调解。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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