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 未分类 第二十二条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 未分类 第二十二条 特区企业应有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保证职工在安全、卫生的条件下进行工作。 第五章 组织管理 法律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