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
未分类

第十八条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 未分类 第十八条 凡来往特区的外籍人员、华侨和港澳同胞,出入境均简化手续,给予方便。 第四章 劳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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