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第四章 运营管理

第二十八条

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第四章 运营管理 第二十八条 城市轨道交通票价依法实行政府定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城市轨道交通票价、票价优惠政策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按照规定享受乘车优惠。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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