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第四章 保护措施 · 第一节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以及历史文化街区、

第三十四条

聊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第四章 保护措施 第一节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以及历史文化街区、 第三十四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以及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区、传统村落实行整体保护,保持固有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和环境要素,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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