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第三章 保护规划 第二十九条 聊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第三章 保护规划 第二十九条 保护规划确定的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应当边界清楚、四至范围明确,便于保护和管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