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设置 · 第三节 招牌
第二十七条
聊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设置 第三节 招牌 第二十七条 招牌设置应当一店一牌。但是有多个临街立面的,每个临街立面可以设置一个招牌。
多个单位共用一个场所(建筑物)的,应当由该场所(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按照规定对招牌设置进行整体布局和设计。
多个单位共用一个场所(建筑物)的,应当由该场所(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按照规定对招牌设置进行整体布局和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