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基本行为规范 第十六条 聊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二章 基本行为规范 第十六条 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不铺张浪费,不盲目攀比,不恶俗闹婚;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实施节地生态安葬、绿色环保祭祀。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2-0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