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第四章 水生态保护 · 第三节 特殊水体保护

第五十五条

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第四章 水生态保护 第三节 特殊水体保护 第五十五条 特殊水体水域内机动船舶应当设置集油或者油水分离装置和废弃物收集装置。鼓励使用以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动力的船舶。
特殊水体水域的码头应当设置污染物处理设施。
特殊水体管理单位应当对水面漂浮垃圾、水草、死鱼打捞,船舶污染治理和污染物回收,码头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等特殊水体保护工作负责。
特殊水体管理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严格的监管、评估和考核机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特殊水体保护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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