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九条

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九条 遇有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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