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舟山市城市绿化条例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二十四条 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养护管理责任人的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4-16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