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七条 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七条 鼓励采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能源,推广应用数字化管理模式,提高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效能和水平。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