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第四节 城市绿化管理 第五十五条 城市建成区内应当设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城市建成区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具体管理规定由市、县区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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