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煤炭清洁生产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第七条

菏泽市煤炭清洁生产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第七条 鼓励煤炭生产企业推行煤炭洗选加工,降低煤炭的硫分和灰分,提高煤炭洁净品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1-1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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