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章 业主自治 第九条 菏泽市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章 业主自治 第九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召开全体业主会议、书面征求意见或者互联网征求意见的形式。业主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代理人接受委托业主的人数限制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1-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