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衢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十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破坏历史文化街区及其历史建筑的违法行为,有权劝阻、举报。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6-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