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衢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省的地方性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依法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6-0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