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第三章 路政管理 第十八条 郑州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 第三章 路政管理 第十八条 未经公路路政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广告牌、招牌、非交通安全宣传牌(架),对擅自设置的,应限期拆除。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1992-10-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