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
第四章 工资报酬

第二十八条

郑州市劳动用工条例 第四章 工资报酬 第二十八条 工资支付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资支付项目、标准、形式;
(二)工资支付周期和日期;
(三)依法代扣工资的情形及标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08-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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