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地方立法条例
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修改和废止
第四十一条
郑州市地方立法条例 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的解释、修改和废止 第四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研究拟订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由主任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研究拟订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时,应当邀请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
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研究拟订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时,应当邀请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