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
第三章 运营管理

第三十一条

郑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 第三章 运营管理 第三十一条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票价实行政府定价。制定、调整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票价,应当统筹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鼓励公交出行等因素,并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定价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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