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 第三章 运营管理 第三十三条 郑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 第三章 运营管理 第三十三条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和行业服务规范,诚信经营、规范服务、安全运营、文明行车。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