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 第三章 运营管理 第三十二条 郑州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 第三章 运营管理 第三十二条 发生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车辆的统一调度和指挥。运营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9-0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