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章 房地产经营

第二十三条

郑州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三章 房地产经营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房屋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材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09-11-1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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