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四章 机动车船排气污染防治 第三十七条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四章 机动车船排气污染防治 第三十七条 鼓励使用清洁车用能源和优质车用燃油。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用燃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