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燃煤污染防治 第三十条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燃煤污染防治 第三十条 提供饮食、洗浴、住宿等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