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燃煤污染防治 第二十九条 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燃煤污染防治 第二十九条 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原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应当按照规定改用清洁能源。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8-0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